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体现了国家对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也是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储备和流通能力,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
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作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县(区)长责任制的落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安全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59号)确定的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27项考核指标内容以及我市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年初,市考核办印发了《2019年度河南省粮食安全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汴粮安考核〔2020〕3号)。
6月中旬以来,根据粮食安全责任制县(区)长推进会工作部署,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始审核县(区)人民政府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和自评打分,市考核办对各县(区)上报的粮食安全责任制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各成员单位对照考核评分细则,从严要求,逐项审核资料,对比查阅往年影响粮食安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台账,详细列出扣分原因,便于督促整改。
目前,材料评分阶段性工作已全部完成。从各县(区)上报的材料看,2019年的总体资料质量好于往年,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进步明显。但是,在县级储备粮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永久农田保护,耕地耕地质量监测与提升,粮食核心区建设等问题上扔存在短板和不足,在粮食进出口管理方面存在空挡,下一步,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将重点督促落实,加强与市县两级政府的协调与沟通,市考核办将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各县区现场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工作扎实深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执法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