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油是指用浸出制油工艺制成的植物油。浸出法制油工艺的理论依据是萃取原理,它于1843年起源于法国,是一种安全卫生、科学先进的制油工艺。工业发达国家用浸出法生产的油酯总产量的90%以上。浸出法制油的优点是粕饼中含残油少、出油率高、加工成本低、经济效益高,而且粕的质量高,饲养效果好。
国家专门为油料加工安排生产的专用溶剂油,以其自身成分特点,能够保证其与油脂彻底分离脱除。而且国家规定了严格的植物油生产质量标准,保证了食用油的安全卫生。消费者应购买标明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油脂产品。
浸出油-制作工艺: 浸出法是采用溶剂油(六号轻汽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浸泡后进行高温提取,经过“六脱”工艺(即脱脂、脱胶、脱水、脱色、脱臭、脱酸)加工而成,最大的特点是出油率高、生产成本低,这也是大豆色拉油的价格一般要低于压榨油的原因之一。浸出过程中,食用油中的残留不可避免,国家标准规定,即使合格的浸出大豆油每公斤也允许含有十毫克的溶剂残留。
达不到一级、二级压榨标准的花生油,加上部分通过浸出后再精炼的油,使其达到原标准一、二级或新标准浸出油三、四级,由于经过多道化学处理,油脂中的部分天然成分被破坏,且有溶剂残留。
浸出油是无色、无味的,经加工后大部分营养成份被破坏。
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起草的花生油标准已出台实施,取消了中国使用的1986年、1988年制定的老标准,新标准规定:压榨花生油、浸出花生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讲究营养与健康成为人们的追求,将花生油生产工艺透明化,就是为了让消费者了解花生油的生产工艺,把知情权交给消费者,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中国植物油行业协会秘书长王俊籽认为,从安全和环保上看,压榨油由于能够保持原有营养,油的品质比较纯;而浸出油则很难满足人们追求食品天然、环保的消费心理。中国农科院山东花生研究所育种专家、有国家级突出贡献的医药专家毛文岳也指出,判断食用油的优劣,生产工艺是一个重要标准。
与此同时,国家食物与营养学会理事、全国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农绍庄教授表示,两种油各有利弊,食用油的好坏关键看是生产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就可安全食用。
根据油料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制作工艺,一般情况下,如芝麻、花生、橄榄、油菜籽等本身就是油料作物含油量较高,可以选择压榨法制油;但是像大豆、米糠等本身含油量少多半采用浸出法制油。此外还有“水溶法”、“水代法”等工艺。
1、加工工艺不同
压榨法:是用物理压榨的方式,从油料中榨油的方法。它源于传统作坊的制油方法,现今的压榨法是工业化的作业;
浸出法:是用物理化学原理,用非食用级溶剂从油料中抽提出油脂的一种方法。
不管是压榨法还是浸出法,这个步骤只解决了毛油的生产,一般情况下,毛油不可以直接食用,而需要经过各种物理化学步骤处理毛油中的各种杂质,如棉酚、黄曲霉素、溶剂残留等。
误区说明一:餐桌上的食用油并不是简单的一个压榨或者浸出就可以制得的,这其中需要经过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
2、营养成份不同
压榨油可以更大限度的保留原料的原汁原味,保留原料中的各种营养,如芝麻油的香味。
浸出油多半是无色、无味的,可以保留原料中的特殊营养成分,如米糠油中的谷维素。
不同的食用油品类会有不同的国家标准,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油的颜色都只有一个标准,按照精炼等级的不同,油原料的不同,制作工艺的不同,每种油都有不同的颜色,而国标中对油色值会有不同的标准。
误区说明二:油的颜色并不是选择植物油好坏的唯一标准。
3、原料的要求不同
压榨法由于出油率低,因此采用压榨法制油的原料一定要求含油率高,而且多半本身是油料作物;同时由于只进行压榨,油饼中残油高,因此现代企业为了节约资源、追求效益的情况下还会对压榨后的油饼再度采用浸出法制油。
浸出法适用于绝大多数油料制油,尤其是那些营养价值高但是出油率低的油脂原料,由于浸出法现代工艺的优越性,因此被广泛运用于制油工艺,世界上约90%的油脂是采用浸出法制作的。
误区说明三:制作工艺并不是决定植物油好坏的绝对标准,首先明确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都是安全、放心的,其次选择哪种食用油更适合自己,要对比油中的营养成分,看当前自己更需要摄取哪些营养成分,由于原料的不同就决定了每种食用油中含有的营养成分不同及含量高低。 (来源:粮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