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粮食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河南省粮食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河南省粮食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粮食局报送政务信息;负责对外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以局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本局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交换、批分、核稿、催办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粮食系统文秘、政务信息、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掌管局、室印章。
(四)制定局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工作目标考核事项。
(五)负责组织办理答复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事宜。
(六)负责省粮食志编纂出版及局机关粮食年鉴编辑、资料整理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值班、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及机关办公用房调整分配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一)拟订人事和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局机关公务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录用及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及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常管理、职称评聘及专家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负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和技师评聘工作。
(五)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政审工作,归口管理粮食行业的引智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职工教育、人才培训工作;统一归口管理综合性培训和与各处室业务有关的专业培训;指导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七)管理省属粮食院校,指导全省粮食系统职工中专、技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八)负责需要由省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的评先表彰的申报工作。承担系统机构、人员、劳资、教育等有关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调控处
(一)研究提出粮食流通、物流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分析省内外粮食形势和动态,提出省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三)研究提出省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收购、销售计划和动用的建议,并督促实施。指导完善全省地方粮油储备体系。
(四)组织协调最低价收购粮食等政策性粮油收购企业的确定、粮油购销、批发市场交易活动和协调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军粮、城镇居民口粮、救灾用粮等政策性粮油的供应工作。
(五)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监测粮油市场价格动态,建立健全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
(六)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承担全社会粮油供求平衡统计调查,健全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体系。
(七)负责承担全省粮油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并进行粮油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编发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一)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粮食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三)负责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建议,组织全省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和核查工作。
(四)拟订省粮油质量管理办法、省级粮油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起草全省粮食流通和省级储备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有关政策。
(六)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法律咨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宜。负责全省粮食行业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制定依法治理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及备案工作。
(七)指导全省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和粮食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发布粮食质量信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成本和利润调查工作,研究提出完善粮食支持保护政策的建议。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一)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五)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六)组织指导对粮食收购资格的监督检查。
(七)承担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处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粮食财务、会计、税务、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二)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业务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指导系统粮食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资金、成本、费用的管理工作。
(四)编报粮食财务计划、会计报表、负责行业财务动态分析;指导全省粮食财会电算化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参与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查了解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负责审核、汇总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八)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测算、管理、监督使用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一)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审批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重度不宜存粮购买资格。审批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负责全省粮油调运工作的规划、协调与管理。
(二)组织实施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制定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发展规划。指导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
(三)负责全省粮食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制定有关粮油仓库及储备粮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粮油储存、运输及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四)负责全省粮食防汛工作。指导局直属粮库仓储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省粮食行业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加工业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省粮食行业多种经营、连锁经营、粮食订单、主食厨房工程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粮食系统产业化经营。
(七)承担全省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协调粮油、饲料科技研究、开发、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参与研究制定行业粮油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及技术规范。负责全省粮油产品质量、计量标准的实施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粮油、饲料产品质量检测和抽查,打击粮油、饲料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九)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省粮食行业先进典型的经验推广及其表彰工作。负责管理省粮食行业协会、省粮食经济学会等各类社团组织。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机关党委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
(二)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
(三)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培养、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安排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五)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员实施监督,查处违反党纪的案件。
(六)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承办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八)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九)完成上级党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管理局老干部活动中心。
(五)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