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粮许准字〔2018〕第1号
开封市山海天粮油有限公司
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条件。本机关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
有效期:2018.05.21-2021.05.20